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部厅规章 >

福鼎市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06-06-19 18:16来源: 作者: 点击: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鼎市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鼎政办[2006]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福鼎市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鼎市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及省、市政府深入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对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资金的分配兑付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财建[2006]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指导,从我市实际出发,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二、综合直接补贴的原则

    ㈠综合算账、专账管理。在充分考虑种粮农民因机械耕作用油增支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化肥、农膜、农药等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可能给种粮成本增加造成的影响,综合测算和核定对种粮农民的补贴,不按单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算账和补贴。省财政厅按我市2006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31.2万亩的面积,分配我市的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156万元,要足额分配到农户,由市财政专账管理,不挪用、不截留,保证资金足额补贴到种粮农民。㈡一次发放、直补粮农。补贴资金由省财政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一次性拨付到县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市财政通过市农村信用联社一次性将补贴款发放到种粮农户,期间不再随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实行耕地流转的农户,补贴资金发给直接种粮的种植户。

    二、综合补贴资金补贴标准

    全市平均基本补贴标准为每亩5元。

    三、综合补贴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㈠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原省定的“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政策不变。

    ㈡综合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通过农村信用社按照具体粮农花名册建立“一折通”制度,于6月底之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兑付给种粮农民。

    四、实施步骤

    ㈠宣传发动

    5月18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全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各乡镇(街道)召开会议,部署粮食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对粮食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政策精神和具体要求,增强贯彻落实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利用媒体宣传,张贴墙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关怀传达到每个农户,在全社会形成重农、护农、助农的良好氛围。

    (二)种粮面积核定

    我市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品种为水稻、甘薯、马铃薯、大豆、杂粮和大小麦等六种。种粮面积核定以二轮土地承包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参照市政府下达的2006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播种面积,结合农户实际种粮情况,综合测算复种面积。种粮面积的核定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村都要成立种粮面积核定工作小组。种粮面积核定工作由自报、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

    1、自报(5月31日前)。种粮农民将种粮面积按种植作物复种情况,折实报村委会。自报面积截止日为5月31日。

    2、核实、公示(6月1日至6月10日)。6月5日前,各村完成分户农民粮食种植面积的公示,并上报乡镇(街道)经管站。核实种植面积可采取直接法或扣除法,由乡镇(街道)工作小组的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工作小组成员共同对农民的种植面积逐户逐地块核实,填写《福鼎市农民种植面积村级核定明细表》(一式四份),并由农户最后签字确认。全村种植面积核实结束后在村内的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没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工作小组的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乡镇(街道)经管站。村内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责成有关单位复核,复核后由提出异议人和复核人共同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乡镇(街道)经管站。

    3、确认上报(6月6日至6月15日)。乡镇(街道)粮食种植面积经公示确无异议后,填写《福鼎市农民粮食种植面积乡镇级核定明细表》(一式三份),由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定,加盖乡镇(街道)公章,于6月15日前分别上报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带软盘)。
4、保存、汇总(6月16日至6月20日)。《福鼎市农民粮食种植面积村级核定明细表》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各村委会分别备案保存;《福鼎市农民粮食种植面积乡镇级核定明细表》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备案保存。市农业局负责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的汇总工作。

    (三)发放补贴(6月21日至6月30日)

    6月30日前粮食直补资金要兑现到农民手中。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农村信用社具体负责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做到一户一折。面积上报批复后,由各村委会向种粮农民发放《粮食补贴通知书》和存折,种粮农民凭存折到农村信用社领取补贴,不允许以集体名义代领,不准以任何理由代扣农户任何款项。国营农场、店下良种场、翁江茶场、农科所由市财政局、农业局负责发放。

    五、综合补贴工作的要求

    ㈠认真做好测算与核定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对粮食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通报情况,避免瞒报、漏报、谎报现象发生,把好事办好。对于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截留、挤占、挪用、代扣补贴资金的,市里将依法严肃查处。

    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财政局、监察局、粮食局、审计局、统计局、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补贴工作实行乡镇长(主任)负责制,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财政、农业、粮食、农发行、农信社等部门通力配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按照全部用于补贴种粮农民的要求,认真研究制订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按时间、保质量,把补贴工作落实好,取信于民。

    ㈢加强督促检查,力保直补资金发挥良好效应。财政、农业(农机)、粮食、供销、物价、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协调下,加强配合协作,加大对直补资金的检查监察力度。对补贴对象、标准、金额、资金到位,专账管理、一次拨付,张榜公示等重要环节,要给予重点检查。要坚持一手抓好综合直补政策的落实,一手抓好农资价格和机械耕作收费的监管,防止乘机哄抬农资价格和高额收费的坑农害农行为,以保护农民利益,确保综合直补资金发挥良好效应。

附件:1、福鼎市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福鼎市农民粮食种植面积村级核定明细表(略)
3、福鼎市农民粮食种植面积镇级核定明细表(略)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发布者资料
wzh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2009-03-19 11:03 最后登录:2009-04-20 09:04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