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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6-04-19 18:31来源: 作者: 点击:
  

闽农市[2006]110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局,厅有关单位:

    农业标准化工作是“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内容。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其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为此,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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